3.1 按使用类别分:A类或B类(见4.4).
3.2 按分断介质分,例如:
— 空气分断;
— 真空分断;
— 气体分断。
3.3 按设计型式分,例如:
— 开启式;
— 塑料外壳式。
3.4 按操作机构的控制方法分,即:
— 有关人力操作;
— 无关人力操作,
— 有关动力操作;
— 无关动力操作;
— 储能操作。
3.5 按是否适合隔离分:
— 适合隔离;
— 不适合隔离。
3.6 按是否需要维修分:
— 需要维修;
— 不需要维修。
3.7 按安装方式分,例如:
— 固定式;
— 插人式,
— 抽屉式。
3.8 按外壳防护等级分(见GB/T 14048.1-2000中7. 11).
4 断路器的特性
4.1 特性概述
断 路器的特性必须用下列项目(如适用的话)表明:
— 断路器的型式(4-2);
— 主电路的额定值和极限值((4.3 );
— 使用类别((4.4) ;
— 控制电路;
— 辅助电路((4.6) ;
— 脱器型式((4.7 );
— 带何种型式熔断器(指带熔断器的断路器)(4.8);
— 操作过电压((4.9 )0
4.2 断路器的型式
应规定下列项目:
4.2.1极数
4.2.2电流种类
1)又称模压外壳式或塑壳式。
采用说明:
IEC 60947-2中为“开启式”.电流种类(交流或直流),交流时的相数和额定频率。
4.3 主电路的额定值和极限值
断路器的额定值应按4.3.1-4.4的规定,但不一定规定全部所列举的额定值.
4.3.1 额定电压
断路器规定有下列额定电压:
4.3.1.1 额定工作电压(U)
GB /T 14048.1-2000中4.3.1.1适用,并补充如下:
—对于GB/T.1 4048.1-2000中4.3.1.1注2中a)涉及的断路器:
U。一 般 表示相间的电压。
注:
1 对于三相四线中性线接地系统是指相地间电压,包括相间电压(例如277/480V ),
2 对于三相三线不接地或阻抗接地系统表示相间电压(例如 480V ),
用于不接地或阻抗接地系统((IT)的断路器要求按附录H进行附加试验。
— 对于GB/T 14048.1-2000中4.3.1.1注2中b)涉及的断路器:
这些断路器要求按附录C进行附加试验。
U。应表示相间(前面加字母C)电压。
4.3.1.2 额定绝缘电压(U,)
GB / T 14048.1-2000中4.3.1.2适用。
4.3.1.3 额定冲击耐压(U-,)
GB / T 14048.1-2000中 4.3.1.3适用。
4.3.2 电流
断路器规定以下电流:
4.3.2.1 约定自由空气发热电流(Ith)
GB / T 14048.1-2000中4.3.2.1适用。
4.3.2.2 约定封闭发热电流((Ithe)
GB /T 14048.1-2000中4.3.2.2适用。
4.3.2.3 额定电流(In)
对断路器而言,额定电流就是额定不间断电流(I.)见GB/T 14048.1-2000中4.3.2.4),并且等于约定自由空气发热电流(Ith)
4.3.2.4 四极断路器的电流额定值
GB /T 14048.1-2000中7.1.8适用。
4.3.3 额定频率
GB /T 1 4048.1-2000中4.3.3适用。
4.3.4 额定工作制
作为标准的额定工作制有以下几种:
4.3.4.1 八小时工作制
GB / T 14048.1-2000中4.3.4.1适用。
4.3.4.2 不间断工作制
GB /T 14048.1-2000中4.3-4.2适用。
4.3.5 短路特性
4.3.5.1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I..
断路 器 的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是在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工作电压、额定频率以及一定的功率因数(对于交流)或时间常数(对于直流)下断路器的短路接通能力值,用最大预期峰值电流表示。
对于 交 流 ,断路器的额定短路接通能力应不小于其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乘以表2所列系数,的乘积(见 4.1 5-3)。
对于直流 ,断路器的额定短路接通能力应不小于其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表示断路器在对应于额定工作电压的适当外施电压下能够接通电流的额定
能力。
4.3.5.2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
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分断能力是在制造厂规定的条件下断路器的短路分断能力值。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要求断路器在对应于规定的试验电压的工频恢复电压下应能分断小于和等于相当于额定能力的任何电流值,且:
— 对于交流,功率因数不低于表11中的值(见8.3 .2. 2. 4 );
— 对于直流,时间常数不超过表11中的值(见8.3 .2. 2 .5) .
对于工频恢复电压超过规定的试验电压值时(见8.3.2.2.6)则不保证短路分断能力.
对于交流,假定交流分量为常数,与固有的直流分量值无关,断路器应能分断相应于其额定短路分断能力及表11规定的功率因数的预期电流。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规定为:
—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
—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
4.3.5.2.1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Icu)
断路 器 的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是制造厂按相应的额定工作电压规定断路器在 8.3. 5规定的条件下应能分断的极限短路分断能力值(见2.15.1)。它用预期分断电流((kA)表示(在交流情况下用交流分量有效值表示)。
4.3-5-2.2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n)
断路 器 的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是制造厂按相应的额定工作电压规定断路器在8.3.4规定的条件
下应能分断的运行短路分断能力值(见2.15.2)。它用预期分断电流((kA)表示,相当于额定极限短路分
断能力规定的百分数中的一档(按表1选择)并化整到最接近的整数。它可用I,。的百分数表示(例如Icn=25%Icu)。
另 一方 面 ,当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等于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时(见4.3.5.4),它可以按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值((kA)规定之,只要它不小于表1中相应的最小值。
如 果使 用 类别A(见4-4)的Icu超过200k A,或使用类别B的Icu超过100k A,则制造厂可声明Icn值为50 kA
4.3.5.3 交流断路器的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与相应的功率因数之间的关系
短路 分 断 能力与短路接通能力之间的关系在表2中给定。
额定 短 路 接通和分断能力仅在断路器按7.2.1.1和 7.2.1.2的要求操作时才有效。
对 于特 殊 要求,制造厂可以规定高于表2要求的额定短路接通能力。这些额定值的验证试验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决定.
4.3-5.4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 )
断路器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是制造厂在按本标准 8.3-6.2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对断路器确定的短时耐受电流值。
对于交流,此电流为有效值,预期短路电流的交流分量在短延时时间内认为是恒定的。
与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相应的短延时应不小于0.05 s,其优选值如下:
0.05—0.1一0.25— 0.5一1s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不小于表3所示的相应值。
4.4 使用类别
断路 器 的 使用类别是根据断路器在短路情况下是否特别指明用作串联在负载侧的其他断路器通过人为延时实现选择性保护而规定。
必须注意适用于两种使用类别的试验差别(见表9和8.3.4,8.3.5,8.3.6和8.3-8)。使用类别规定于表4中。
4.5 控制电路
4.5.1 电气控制电路
GB /T 1 4048.1-2000中4.5.1适用,并补充如下:
如果 额 定 控制电源电压与主电路电压不同,则推荐按表 5选用之。
4.5.2 气动控制电路(气动或电控气动)
GB / T 14048.1-2000中4.5.2适用。
4.6 辅助电路
GB / T 14048.1-2000中4.6适用。
4.了脱扣器
4.7.1 型式
1) 分励脱扣器。
2) 过电流脱扣器;
a) 瞬时的;
b) 定时限的;
c) 反时限的:
一 与原先的负载无关;
— 与原先的负载有关(例如热式脱扣器)。
注:
1)术语“过载脱扣器”习惯上与作过载保护的过电流脱扣器相同(见GB/T 14048.1-2000中2.4.30)。术语“短路脱扣器”习惯上与作短路保护的过电流脱扣器相同(见2.1 1).
2) 本标准中所用术语“可调脱扣器”也包括可更换式脱扣器。
3) 欠电压脱扣器(作断开用);
4) 其他脱扣器。
4.7.2 特性
1) 分励脱扣器和欠电压脱扣器(作断开用的):
— 额定控制电路电压(Uc);
一 电流种类;
— 额定频率,(指交流);
2)过电流脱扣器:
— 额定电流(In) ;
— 电流种类;
— 额定频率,(指交流);
— 电流整定值(或整定值的范围);
— 时间整定值(或整定值的范围)。
过电流脱扣器的额定电流是指在 8.3 .2.5 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够承载相应于最大电流整定值的电流值(如是交流,则为有效值),在此条件下,温升不超过表7中的规定值。
4.7.3 过电流脱扣器的电流整定值
对 于 具有 可调式脱扣器的断路器(见4.7.12)中注2),电流的整定值(或电流整定值的范围,选适用的)应标明在脱扣器上或标明在刻度板上。该标志可直接用安培数或电流值的倍数标明在脱扣器上。
对于装有不可调脱扣器的断路器,标志可标在断路器上。如果过载脱扣器的动作特性符合表6的要求时,则在断路器上标明它的额定电流(I.)就足够了。
在由电流互感器间接动作的脱扣器的情况下,.标志可以标明所供给的电流互感器的初级电流或标明过载脱扣器的电流整定值。不论怎样标明,都应说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
除非另有规定:
— 过电流脱扣器的动作值除热式外,系指在一5℃~十40℃的范围内与周围空气温度无关;
— 对于热式脱扣器,规定的动作值则指基准温度为+30℃士21C。制造厂应规定周围空气温度变化的影响(见7.2.1.2.4 2)项).
4.7.4 过电流脱扣器的脱扣时间整定值
1) 定 时 限过电流脱扣器
这种 脱 扣 器的延时不取决于过电流。如果延时是不可调,则脱扣时间整定值就应当用断路器的断开时间,以秒((s)为单位表示,如果延时是可调的,则脱扣时间整定值就应以断开时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表示。
2) 反 时 限过电流脱扣器
这种 脱 扣 器的延时取决于过电流。时间一电流特性应以制造厂提供曲线形式给出。这些曲线应表明从冷态开始的断开时间与脱扣器动作范围内的电流变化关系。制造厂应以适当的方式指明使用这些曲线的允差。
这些 曲 线 均应给出最大和最小电流整定值,如果给定的电流整定值的时间整定值是可调的,则建议这些曲线中还需给出每个最大和最小时间整定值。
注:建 议 电流以横坐标表示,时间以纵坐标表示,两个坐标轴均采用对数坐标刻度.此外,为了便于研究各种型式过电流 保 护 装 置 的配 合,建议按GB 13539.1--1992中5.6.4详述的标准图纸以及GB 13539.2-1992中的规定,电流 以整 定 电流 的倍数表示,时间以s表示。
4.8 内装的熔断器(带熔断器的断路器)
GB / T 14048.1-2000中 4.8适用。制造厂应提供所需的资料。
4.9 操作过电压
当已宣布额定冲击耐受电压UImp时,则GB/T1 4048.1-2000中4.9适用。